本人于今年年中在平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一再劝诱下,办理了一张深圳平安银行的信用卡,并开始使用。
使用以后,第一 个月还款,比约定还款晚了一天还款,结果明明已经还款,还通知我欠费20多元,后来去还掉了,最近又说我欠费40多元。
我觉得很郁闷,然后打电话去询问, 才知道每个月都收我20元滞纳金。 明明已经还款,却还要还收取大量滞纳金,如果觉得已经还了钱了,一时不注意,时间长点不就欠了银行一大笔滞纳金了?
我觉得这样的条款绝对属于霸王条款,特别是对于我们这些年龄在50岁以上的老年人,根本就搞不清楚这些那些的条款,被银行坑了钱也不知道